不应遮挡“最后一面”
2013年7月12日,湖南省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对犯有集资诈骗罪的曾成杰执行死刑。曾成杰的女儿在微博上称,执行死刑当天家属没有接到通知,没能见到父亲最后一面。<br> 7月14日,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微博回复称,在对曾成杰执行死刑前验明正身时,法官告知其有权会见亲属,但曾成杰没有提出此项要求。《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刑事诉讼法的司法解释》第423条规定,法院在执行死刑前,应当告知罪犯有权会见其近亲属。罪犯申请会见并提供具体联系方式的,人民法院应当通知其近亲属;罪犯近亲属申请会见的,人民法院应当准许,并及时安排会见。在曾成杰放弃自己权利的时候,法院人性化的做法应该是通知其家属,告诉他们曾成杰将于什么时间被执行死刑。如果家属提出申请会见,法院就应该按照法律规定安排会见。
2013-08-2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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