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是契约,岂能单方随意毁
案情——单位停产,员工待岗;解除合同,不予补偿
老赵是一名肢体和听力多重残疾人,是村里的生活困难户.小时候的病痛加上后天的双耳失聪,令这位朴实的农民具有更坚强的意志.为了让一家老小过得好点儿,即使是身有残疾,他也从没有停止过工作.
2002年,年近五旬的老赵为了减轻家里的生活负担,在某厂找到了一份普通的工作单位与其签订了一年的劳动合同并为其缴纳了社会保险,但工资只按照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发放.
虽然只是微薄的收入,但老赵接受了了.平时在单位,老赵做一些杂活儿,他经常要付出比健全人多几倍的时间和精力来完成这些工作.身体上的劳累并没有令老赵放弃,他一直无怨言地坚持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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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72;F21
2013-05-3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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