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高:为渎职和行贿出细解
2012年12月7日和26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公布了《关于办理渎职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一)》和《关于办理行贿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两部司法解释分别于2013年1月9日和1月1日起施行.明确渎职罪量刑标准《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规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渎职罪、行贿、有期徒刑、刑事案件、若干问题、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最高人民检察院、最高人民法院、情节特别严重、司法解释、重大损失、玩忽职守、适用法律、人民利益、量刑标准、公共财产、应用、刑法、拘役
D92;DF6
2013-05-3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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