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专题

送出去的房子不是泼出去的水

引用
不惑之年的老实男在半月内先隐婚后赠房,却从未与妻子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过。如今,自己的家被妻子和其前夫居住着,他还能要回自己的房子吗?他亲笔签名认可并已经兑现的赠与可以反悔吗?

房子、共同生活、妻子、居住、兑现

F126.1(中国经济)

2012-06-0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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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与生活

1002-7173

11-1336/D

20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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