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班费该怎么给
@@ 魏某是某餐饮集团员工,2009年与公司签订了为期5年的劳动合同.每逢旅游旺季,魏某的部门需要经常加班加点.但是,魏某在公司当月发放的工资中却发现公司在计算加班费时,是按照扣除个人所得税及社会保险个人应缴部分的150%计算的.因此,自己的加班费与预期的相差很多.于是,魏某找到人力资源部,要求公司将扣除部分补回来.但人力资源部的解释是,计算加班费时本来就应该按照实得工资,不能以应得工资为准.
人力资源部、加班、公司、计算、工资、个人所得税、社会保险、劳动合同、员工、相差、签订、旅游、餐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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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9-1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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