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忆之六:首例”民告官”
@@ ”民告官”第一案故事发生在1985年,当时,包郑照家经镇城建办批准,在苍南县巴曹镇东面的海滩上,盖了三间三层楼房,并办理了房屋产权登记手续,但县政府根据相关法规认为,包家的房屋盖在了海堤范围内,对抗洪防汛造成了干扰,要求包家自行拆除,包家没有理会.1987年7月,县政府组织人员将房屋向河道延伸出来的1.5米强行拆除.
记忆、首例、县政府、房屋产权、相关法规、抗洪防汛、登记手续、拆除、组织人、民告官、第一案、苍南县、屋盖、楼房、河道、海滩、海堤、故事、干扰、城建
TS1;F32
2010-01-2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2页
29-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