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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居:剪不断,理还乱

引用
@@ 不知是谁给未婚男女同居起了”试婚”的好称谓,甚至还有人对此大唱赞歌,如果你见到达对当事人,你也许会对同居有新的认识.要知道,以前”同居”一词在法律上被称为”非法同居”,这能是好事吗?

非法同居、当事人、未婚、试婚、认识、男女、法律、称谓

D92;D9

2009-12-0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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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与生活

1002-7173

11-1336/D

200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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