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安处罚法应”开门立法”
@@ 2004年10月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草案)>(以下简称”治安处罚法”)首次提请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实施了17年的<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将被修改成<治安管理处罚法>的消息,在媒体上引起了热烈的议论.比较普遍的意见是,治安处罚法的规定既然增加了受罚行为,加大了处罚力度,为防止公权力与私权利间关系失衡,必须更加注重完善处罚程序,有效约束公安机关和人民警察的权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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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2;D63
2009-09-0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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