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人民法院在我国未成年人司法体系中功能与地位的再思考
从未成年人司法规律判断,未成年人司法模式是以未成年人事件的"议事机关是谁?"为核心形成的.目前世界范围内的几种未成年人司法模式的代表国家基本皆以法院作为相关事件的议事机关.未成年人司法制度是以法院从事的未成年人审判为起点和核心发展的.现阶段,正值我国的《未成年人司法法》进入立法论证之际,有必要在其中明确人民法院在我国的未成年人司法体系中的主导地位,并且提出以未成年人与家事审判融合作为人民法院主导地位的实现模式,以发展未成年人审判延伸职能作为实现该主导地位的主要工作内容.
未成年人审判、议事机构、未成年人司法法
2023
C913.5;D924.1;TU986.51
2023-03-2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8页
150-1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