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我国案源治理的路径思考——以C市A区法院为样本的分析
案源治理是促进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的重要途径,但实践情况并不理想,源于诉前多元解纷作用不太明显、"分调裁审"机制运行不够到位、定分止争效果有待提升等几方面的原因.借鉴"案-件比"考核案源治理效果具有可行性,但需要结合实际情况调整相应的评估指标.完善案源治理,在诉前,可将强制类案检索机制应用到法院主导的诉前多元解纷程序中,探索类型化纠纷的非诉前置程序,加大司法确认程序的普遍适用力度.在诉中,可建立争点简化协议程序,优化小额诉讼程序适用标准,确立民事上诉利益审查机制,构建与案源治理相协调的诉讼费收取模式.在技术方面,可加强调解书说理论证,将驻院调解员参照书记员管理模式纳入法院管理,构建"人工智能+案源治理"风险评估系统.
案源治理、衍生案件"案-件比"
2022
D925.1;D630.9;F830
2022-08-1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9页
167-1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