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安全保护令的性质与内容
人身安全保护令是法院在急迫情形下依法对家庭暴力行为人施加的一种命令,是采"风险救济"之理念,事先预防性防治家庭暴力的一项重要制度供给.人身安全保护令统合了民事实体法与民事程序法之内容,兼顾保护申请人实体利益与程序利益.在民事实体法上,人身安全保护令是人格权行为禁令的一种适用方式,也是人格权请求权的实现方式;在民事诉讼法上,人身安全保护令是一种不具有讼争性的非讼事件,并以非讼程序为程序法实现路径.人身安全保护令的实现须获得民事实体法与民事程序法的双向满足,既要具备民事实体法意义上的适用要件,还应符合民事程序法意义上的条件设定.人身安全保护令具有较丰富的内容,可以为申请人提供不同类型不同内容的较全面保护.我国《反家庭暴力法》规定了禁止施暴令、禁止接触令和迁出令等保护令类型,三类保护令内容各异,功能有别,但共同服务于保护申请人人身安全之法效目标.
人身安全保护令、家庭暴力、人格权、人格权行为禁令、非讼程序
2022
D925.1;R74;F810.42
2022-08-1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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