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专题

论业主共有部分产生收益的分配

引用
《民法典》和司法解释关于公共收益分配的表述不完全一致,实践中人民法院对公共收益分配案件的裁判观点不统一.公共收益内涵界定的关键因素是共有部分的范围和合理成本的构成.全体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均有分享公共收益的正当性.通过业主大会和物业服务企业约定公共收益分配比例的方式应优先适用;若无约定,则应依据地方性法规的规定;若无约定,亦无法定,则人民法院应根据双方对公共收益贡献的具体情况进行酌定;但物业服务企业擅自经营业主共有部分的,属于侵权行为,丧失分享公共收益的权利,公共收益应全部归属于业主共有.

公共收益、共有部分、合理成本、业主共有、物业服务企业

2022

D922.39;F293.33;F832.4

2022-07-1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12页

162-173

相关文献
评论
暂无封面信息
查看本期封面目录

法律适用

1004-7884

11-3126/D

2022

2022,2022(6)

相关作者
相关机构

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平台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现代服务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及应用示范”重点专项“4.8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技术研发与创新服务示范”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资助 课题编号:2019YFB1406304
National Key R&D Program of China Grant No. 2019YFB1406304

©天津万方数据有限公司 津ICP备20003920号-1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 许可证号:0108284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总)网出证(京)字096号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4000115888    举报邮箱:problem@wanfangdata.com.cn

举报专区:https://www.12377.cn/

客服邮箱:op@wanfangdata.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