充分发挥行政审判在多元化解行政争议中的职能作用——对《关于进一步推进行政争议多元化解工作的意见》的解读
人民法院推动行政争议多元化解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始终坚持党的领导,把非诉讼解决机制挺在前面,监督和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切实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预防和化解行政争议.人民法院要从行政立法、行政决策、行政执法、社会综合治理、法院内部风险防范和促进全民守法等方面,积极参与诉源治理,做好行政争议的源头防治工作;要加强诉前引导分流机制、诉前调解机制建设,通过诉前调解、诉前证据保全、诉前调解协议司法确认等工作,促进行政争议的诉前化解,确实无法诉前化解的案件,要及时转入诉讼程序;进入诉讼程序后,人民法院要准确认定诉前程序中的无争议事实,依法对诉前不诚信行为作出惩戒处理,努力发挥精品行政裁判文书的引领作用,营造全社会一体守法的良好氛围.各级人民法院要高度重视行政争议多元化解工作,从组织、人员、经费、制度建设等各方面保障多元化解工作健康发展.
行政争议多元化解、诉源治理
2022
D925.3;H319.1;D632.8
2022-07-1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8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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