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国际商事调解本质属性考——与内地司法实践交流及借鉴
自愿性是调解的本质属性,它随着《新加坡调解公约》的生效必将引起业界的更多关注.本文继个案式述引调解规则的选择适用,一窥促进式调解及评估式调解的概貌,把脉内地调解司法实践的现状.在此基础上深入研究调解自愿机制的核心要项,当中包括世界主流调解模式的界定、调解员提供意见的法理争鸣,剖析当事人的自决程度.继进一步探讨调解员的中立性,中立性阻却后调解员面临的风险.比较借鉴提供意见的客观机制,以及调解方式的自愿选择机制.
自愿性;调解规则;《新加坡调解公约》;促进武调解;中立性
2021
2021-09-2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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