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理财代销平台的告知说明义务——以行为金融视野兼评《九民纪要》第76条
告知说明内容的获取与提示、电子意思表示的作出以及客户回访检查的进行,是互联网理财代销平台履行告知说明义务的主要瑕疵.对此,利用行为金融学理论从个人投资者维度解读《九民纪要》第76条,可得出规范履行告知说明义务的三项要旨.在此基础之上,结合个人投资者与金融消费者的转换关系,当金融消费者知悉、确认、再确认金融产品收益与风险信息时,做到吸引金融消费者充分注意、重塑电子意思表示作出方式并落实客户回访检查,才能认定互联网理财代销平台规范履行告知说明义务.
互联网理财代销平台;告知说明义务;行为金融学;《九民纪要》
2021
2021-09-2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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