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视野下居住权制度的理解与适用
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关于加快建设住房体系的要求,我国《民法典》新增居住权制度,为引入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不同层次的居住需求提供了制度保障,以满足人民群众美好生活的需要.审理居住权纠纷案件,应当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发挥人民法院为现代经济社会服务、维护公序良俗的审判职能,引导居住权制度回归消费居住属性.本文将居住权制度的讨论置于我国住房供应体系建设的框架下,以《民法典》居住权专章规范为基础,结合居住权的立法目的与审判实务,检索居住权所涉的合同编规范、物权编规范以及适用场景等,以期对居住权理论和实践有所裨益.
住房供应、稳定居住、居住权、规范体系、合理利用
D923.1;D64;G641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20ZDA089
2020-12-0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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