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合同编理解与适用的重点问题
我国《民法典》合同编贯彻保障交易便利的立法宗旨,确认的合同行为效力类型包括生效的合同行为、绝对无效的合同行为、相对特定第三人无效的合同行为、效力待定的合同行为、可撤销的合同行为、尚未完全生效的合同行为等.在司法实践中需要准确理解《民法典》中认定合同行为效力规则的含义,以确保裁判的妥当性.
生效的合同、绝对无效的合同、相对特定第三人无效的合同、效力待定的合同、可撤销的合同、尚未完全生效的合同
2020-11-1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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