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幸咖啡虚假陈述案法律适用探讨——以中美证券法比较为视角
瑞幸咖啡财务造假事件严重违反了中美两国证券法上对于信息披露真实性、及时性的基本要求,其虚假陈述行为将面临中美两国证券法上刑事、行政和民事法律责任的追究,其中民事责任的认定是瑞幸咖啡案法律适用的重点问题.本文通过对中美证券虚假陈述法律责任的对比,从法律依据、诉讼主体、行为要件、主观要件、因果关系认定等角度,分析了瑞幸咖啡虚假陈述案件民事法律责任的认定问题.并在此基础上,结合瑞幸咖啡财务造假的具体案情,重点探讨做空机制下虚假陈述揭露日的认定、证券服务机构的民事法律责任,以及我国证券法域外管辖条款的适用问题.
虚假陈述、民事责任、揭露日、域外管辖
D923.4;F279.246;F832.51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智能金融安全法律问题研究成果
2020-06-1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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