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案件工作量测算的“中国方案”——司法大数据时代的探索方向
在中国法院传统的以“案/人”为单位的法院工作量计算方式遇到了很多挑战.为此,最近几年,已经有越来越多的学者和专家把眼光转向“标准案件/标准个人”为单位的计算方式,并从不同角度进行了有益的探索,部分转化为地方法院的实践.本文对这些工作量测算的“中国方案”进行了体系化的归纳,利用具体的例子予以说明,并对其利弊做了初步的分析.在这个基础上,本文结合当前正在进行中的法院信息化与大数据建设工作,提出了在司法大数据时代如何优化法院内部案件与法官工作量测量的基本思路.
法官工作量、案件工作量、司法大数据、审判管理
作为亚洲开发银行支持的最高人民法院研究课题“司法改革:通过大数据来提升司法公正”Judicial Reform:Using Big Data to Improve Delivery of Justice的阶段性成果,本文的研究得到了最高人民法院审判管理办公室的鼎力支持;此外,本文的写作也得到了2017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大数据与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研究”
2020-04-2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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