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中国刑法司法70年:回顾与前瞻
新中国建立70年来的刑法司法可以划分为三个历史阶段,即1979年刑法典实施前的基本无法可依时期、此后至1 997年刑法典实施前的基本有法可依时期和此后的有法必依时期.70年来,中国刑法司法始终坚持维护国家安全与社会稳定的大局观,并从偏重社会整体利益保护逐步转向兼顾维护秩序与保障人权,公平正义逐渐成为刑法司法活动的根本价值导向,刑法司法规范化举措日趋丰富,刑法理论对刑法司法的影响日益突出.展望未来,中国刑法司法应当进一步强化人权保障的现代刑法司法理念,积极探索刑罚轻缓化路径,通过完善指导案例制度提高刑法司法效果,深化刑法理论与刑法司法的良性互动关系,并理性处理刑法司法专业化与大众化之间的关系.
刑法司法、刑事政策、公平正义、人权保障
D922.29;D6;C95
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17YJC820043
2019-11-1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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