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案件快速处理程序改革进路与展望——兼论治安法院之设立
2018年10月26日修正的刑事诉讼法吸收了前期改革试点的成功经验,正式确立了刑事速裁程序和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我国刑事案件快速处理程序改革主要聚焦于缩短办案期限,简化审判程序,对审前程序尤其是侦查程序触及较少,这既无助于改善审前羁押率高、未审羁押周期长的状况,也不利于实现案件繁简分流,缓解案多人少的矛盾.为优化资源配置,加强人权保障,刑事案件快速处理程序改革的重心应转向审前程序,探索设立系属于基层法院的治安法院,构建全流程快速办案机制,以期进一步完善刑事诉讼程序体系,提高刑事司法的人权保障水平.
简易程序、速裁程序、治安法院、审前程序、人权保障
国家社科基金“研究阐释党的十九大精神”专项项目《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研究》18VS079;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十八届四中全会以来我国刑事诉讼制度重大改革实施效果的实证研究》17ZAD126
2019-10-1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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