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合平台深度链接的法律适用问题
聚合平台未经许可的深度链接是否侵害作品权利人的信息网络传播权,十几年来一直存在较大争议.但对深度链接应当予以规制,作品权利人的利益应当予以保护这一点,争议各方的意见基本一致.具体到规制路径,有人认为应该适用技术措施相关法律规范,有人认为应该适用反不正当竞争法相关条文,也有人认为前两种途径都达不到理想效果,适用著作权法关于信息网络传播权的规定,认定深度链接构成直接侵权才最符合著作权法的立法宗旨.本文在论述前两种法律适用的局限性之后,对第三种法律适用进行了深入分析,提出适用信息网络传播权法律规范规制聚合平台深度链接的依据、价值和意义.
聚合平台、深度链接、技术措施、信息网络传播权
2019-08-2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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