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排除合理怀疑”标准的司法适用
我国《刑事诉讼法》在引入“排除合理怀疑”标准之后,标志着“阶层式”刑事证明标准的正式确立.在整个证明标准体系中,证据确实的“质量”、证据充分的“数量”和排除合理怀疑的“心证”呈现递进关系,三者相互衔接,最终得出被告人有罪或无罪的结论.在司法实践中,排除合理怀疑属于全面判断、主观判断、经验判断和确定判断,不仅为司法裁判确立指引,还发挥着“疑罪从无”的价值导向作用.
排除合理怀疑、证明标准、疑罪从无
2019-05-1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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