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财产保全责任险何以助力解决“执行难”
本文主要从理论上回答诉讼财产保全责任险何以助力解决“执行难”.其逻辑简单明了,即以保险的方式作为财产保全担保,通过分散财产保全的风险,显著降低财产保全的门槛,极大缓解了“保全难”从而得以协助解决“执行难”.诉讼财产保全责任险既非财产担保,也非信用担保,而是通过责任保险方式对保全错误赔偿责任的风险分散.但与传统担保方式相比,诉讼财产保全责任险成本更低、效率更高、更好地实现诉讼保全制度对于担保功能的要求.同时,保险人积极与法院开展合作,体现出公权与私权合作的特性,使得诉讼财产保全责任险产品具有一定的公法效力.另外,对于该保险产品削弱传统担保方式的作用,可能会增加恶意保全的担心,保险人借鉴法院决定是否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的经验进行风险审核,并积极采用风险定价、保险合同(条款)设计、损失预防服务等事前和索赔管理等事后调节技术对被保险人(保全申请人)的道德风险予以有效防控.
诉讼财产保全责任险、执行难、公权私权合作、保险社会治理、道德风险
D923.3;F840.69;F203
中国政法大学科研创新项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中国政法大学青年教师学术创新团队项目
2019-01-0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10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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