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专题

流量劫持不正当竞争行为的司法规制

引用
依据流量劫持的不正当性的严重程度可以将流量劫持分为黑色流量劫持和灰色流量劫持.认定流量劫持行为是否具有正当性应当在综合考虑多种因素并进行利益衡量和价值比较的基础上进行.首先“将得流量”是认定流量劫持的前提.认定“将得流量”时,要考虑用户的使用习惯、心理预期以及互联网行业惯例等因素.其次,在客观上分析流量引导行为是否具有不正当性.在互联网竞争空间狭窄、依附巨头开展业务模式主导的情形下,对干扰不应做负面评价.通过考量正当技术接触的边界、是否具有区别对待、风险提示设置标准是否科学等因素认定流量引导行为的正当性.最终综合考察保护真正的技术创新、保护消费者的合法利益、具有良好的竞争效果等价值因素,对流量引导行为的正当性进行综合评价.

流量劫持、互联网、不正当竞争、竞争机制

D922.294;F284;F713.36

最高人民法院司法案例研究课题;中国政法大学博士创新实践项目

2019-06-1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12页

95-106

相关文献
评论
暂无封面信息
查看本期封面目录

法律适用

1004-7884

11-3126/D

2018,(22)

相关作者
相关机构

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平台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现代服务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及应用示范”重点专项“4.8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技术研发与创新服务示范”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资助 课题编号:2019YFB1406304
National Key R&D Program of China Grant No. 2019YFB1406304

©天津万方数据有限公司 津ICP备20003920号-1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 许可证号:0108284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总)网出证(京)字096号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4000115888    举报邮箱:problem@wanfangdata.com.cn

举报专区:https://www.12377.cn/

客服邮箱:op@wanfangdata.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