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专题

“有声读物”涉著作权若干问题浅析

引用
“懒人听书”案集中反映了有声读物领域的著作权典型问题.应予明确的规则是:严格对照文字作品原文朗读形成的有声读物,无论其是否添加了背景音乐、音效,都没有改变文字作品的独创性表达,因而不构成改编作品.有声读物作为一种录音制品,是文字作品的复制件.在解释著作权授权合同时,应当遵循法定的顺位规则;无法查明双方合意时,应当认定未明确授权的权项仍完整地保留在著作权人手中.上游“授权方”缺乏有效权利而发放许可,“被授权方”实际实施受专有权利控制行为的,根据“授权方”与“被授权方”不同的主观状态,可以分别按共同侵权、教唆侵权、帮助侵权定性.

有声读物、改编、复制、合同解释、许可侵权

2019-06-1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9页

68-76

相关文献
评论
暂无封面信息
查看本期封面目录

法律适用

1004-7884

11-3126/D

2018,(22)

相关作者
相关机构

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平台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现代服务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及应用示范”重点专项“4.8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技术研发与创新服务示范”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资助 课题编号:2019YFB1406304
National Key R&D Program of China Grant No. 2019YFB1406304

©天津万方数据有限公司 津ICP备20003920号-1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 许可证号:0108284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总)网出证(京)字096号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4000115888    举报邮箱:problem@wanfangdata.com.cn

举报专区:https://www.12377.cn/

客服邮箱:op@wanfangdata.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