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上市公司破产重整中的金融债权保护——基于重庆钢铁破产重整案例的实证分析及建议
破产重整制度设置的初衷是保护债权人和债务人的合法权益.然而部分企业利用破产重整计划的推行借机逃避银行债务,这严重影响了破产重整程序的实施,对金融债权人的合法权益造成极大损害.因此应注重确认、保护以及规范金融债权人在破产重整中的权益.重庆钢铁破产重整案是一个以“市场化、法治化”方式促进国有企业脱困、化解过剩产能、服务供给侧改革的创新案例.本案充分发挥金融债权人的积极作用,改变了破产重整案件中债权人经常与地方政府、破产企业利益冲突的紧张局势,形成了各方合力推进重整的新局面.本文通过重庆钢铁破产重整这一范例,分析上市公司破产重整中的金融债权人权益保护的创新路径,提出法院应审查公司重整能力、赋予债权人提出重整计划的权利、以市场化手段推动重整程序、健全重整信息披露制度等建议.
上市公司、破产重整、金融债权保护
2019-06-1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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