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释学视角下恶意诉讼的侵权法规制
恶意诉讼行为是法治社会需要规制的违法行为,在我国对于恶意诉讼规制的只有诉讼法和刑法,但这样的规制显有不足.本文主要探讨了通过对于《侵权责任法》一般条款的法律解释,来建构运用侵权法规制恶意诉讼行为的规范体系.恶意诉讼行为符合侵权责任构成的一般要件,行为人应承担损害赔偿的侵权责任,同时本文探讨了赔偿的范围应该包括直接损失、间接损失、纯粹经济损失和精神损害赔偿.
恶意诉讼、侵权法、损害赔偿、法律解释
司法部“国家法治与法学理论研究项目”委托项目“审判视野下侵权责任构成要件的证成规则”13SFB4009
2019-06-1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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