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涉外民商事案件适用条约的事实及法律基础
在涉外民商事案件的裁判中,适用条约的事实基础是争议具有“涉外因素”,而法律基础则是条约本身的私法性和我国国内立法中对国际条约适用条件的规定.我国各级人民法院近年来的裁判实践表明,不同法院在认定条约适用的事实基础和法律基础上存在一定的认识差异.国内宪法条款的缺失、部门立法中关于条约适用的规定过于慎重,以及立法上缺乏该事项的一般性规定是造成这些缺陷的根本原因.在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的背景下,我们需要破除条约适用的“模糊战略”,在宪法中制定相关规则,在部门立法中对条约适用规则予以完善,并积极发挥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权威作用,以实现对上述问题的解决.
实体性私法条约、涉外民商事争议、法律适用
2016年江苏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基金“软法/硬法二元结构视阈下国际软法的效力问题研究””211370A61604”的阶段性研究成果,并受到南京师范大学中国法治现代化研究院“国际法治语境下的中国人权外交策略研究”项目的研究资助
2019-06-1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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