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不正当竞争法》第6条第1项的理解与适用
《反不正当竞争法》修订后的第6条第1项取消了知名商品和特有的要件,采用了“一定影响”判断标准;对商品名称包装装潢等标识从广义商业标识角度理解;扩大了混淆可能性的概念范围,降低了混淆可能性的认定标准.新法的修订吸收了司法实践多年来积累的经验,也反映了学者的声音,适用效果还需实践检验.
包装装潢、商业标识、混淆可能性
2018-10-1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7页
97-103
包装装潢、商业标识、混淆可能性
2018-10-1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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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现代服务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及应用示范”重点专项“4.8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技术研发与创新服务示范”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资助 课题编号:2019YFB1406304
National Key R&D Program of China Grant No. 2019YFB1406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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