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实践反思与路径完善——基于北京试点的观察
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试点期限将于2018年11月届满,正在公开征求意见的《刑事诉讼法修正草案》吸收了前期改革成果,明确刑事案件认罪认罚可以依法从宽处理的基本原则,完善具体程序规定,增加速裁程序,加强对当事人的权利保障.通过对北京试点的观察发现:认罪认罚试点存在重罪案件适用率偏低、值班律师作用发挥有限、控辩量刑协商流于形式、认罪认罚的证据价值重视不够、制度配套衔接有待完善等问题.未来改革应着眼于:扩大案件的适用范围,重点是中院一审的重罪案件;拓展值班律师的职能,实现由“见证人”向“准辩护人”转变;确立新的审理对象,注重审查认罪认罚的自愿性、真实性和合法性;凸显认罪认罚的证据价值,科学确定案件事实认定的方法;加强制度配套衔接,注重改革的系统性和协同性.
刑事诉讼法修正、认罪认罚从宽、值班律师、量刑协商
2018-10-1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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