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国际航空货物运输的权责关系及国际公约适用——以朗力公司与天地公司航空货物运输合同案为例
国际航空运输尤其是货物运输对“一带一路”建设意义重大,是实现“五通”的重要推动力.“一带一路”建设“典型案例五”为国际航空货物运输权责关系确定和国际公约适用提供了思路,值得关注.结合相关国际公约规定进行分析,可以发现该案中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判决厘清了货物运输延误情况下构成根本违约的相关情形,同时辨明了《蒙特利尔公约》的强制适用性质,并依公约规定确定了合理的赔偿数额,对未来类似案件的处理有启示意义.该案涉及的其他问题例如《蒙特利尔公约》的优先适用性、货物延误与遗失的区分以及作为赔偿数额计算基础的货物重量的确定等,同样有必要引起重视.
国际航空货物运输、承运人责任、赔偿限额、强制适用、优先适用
2019-06-1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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