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案登记制下保护和规范当事人诉权的思考
行政案件的高裁驳率及该类案件的高上诉率、高申诉率,已成为行政审判发展需要突破的困境.本文对南京铁路运输法院集中管辖行政案件一年内裁定驳回起诉的362件案件进行类型化分析,发现高裁驳率的弊端显而易见:占用的审判资源十分可观,化解行政争议的效果却极为有限,且即使明显不符合起诉条件的案件,仍可进入旷日持久的二审、再审程序,原被告及法院均投入过高的成本,程序保障和司法效率已然失衡,也不利于公平、合理地配置司法资源.为摆脱这一困境,笔者认为,一方面可以在现行制度框架下进行完善,如健全法律援助制度、强化诉权教示、正确实施立案登记制,另一方面可以进行制度创新,如改革行政诉讼简易程序制度、探索行政案件一审终审、完善诉讼费承担制度等,以保障和规范当事人行使诉权.
驳回起诉、诉权保障、司法效率、简易程序、一审终审
2019-06-1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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