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合同法维度下重整投资人权益的保护
重整投资协议是保护重整投资人权益的核心法律文件,根据诚实信用原则,合同主体的权益保护应向前扩展至先合同阶段、向后延伸至后合同阶段.在先合同阶段,针对实务中重整投资人获取信息不全面、不真实等弊端,建议适用合同法上的缔约过失责任惩戒信息披露义务人,同时强调修缮破产法上的信息披露制度;在合同履行阶段,重整投资协议中的交易结构设计与创新纷繁复杂,有必要在法律层面确认重整投资人的优先受偿权;在后合同阶段,若企业重整成功,应保障重整投资人的退出渠道相对畅通;若企业重整失败,应赋予其相对优先的清算退出权.
破产重整、投资人、权益保护、合同法
D923.6;F830.91;F231.5
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面上项目2016M601544
2018-06-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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