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享经济的政府监管路径选择——以公平竞争审查为分析视角
互联网技术的不断进步及商业应用催生了共享经济这一新兴经济模式.在提高社会闲置资源利用率、增进消费者福利的同时,共享经济仍然有着其无法通过市场机制解决的缺陷.政府干预是克服共享经济市场失灵的基本选择,缺乏“底线”的政府干预极易扼杀经济创新.公平竞争审查理应成为政府干预经济权力的边界,共享经济的政府监管应当以公平竞争审查为中心,设置“监管底线”,使政府回归“中立”角色.在保障促进创新经济发展的同时,一旦共享经济平台危及公众利益,可以及时采取政策措施,控制经济创新所带来的法律风险.
共享经济、政府监管、公平竞争审查
F830;D920.4;F224.32
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17YJA820013
2018-06-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8页
60-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