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医疗美容纠纷的法律适用
当前,我国医疗美容纠纷案件频发,理论界和实务界对其法律适用问题一直存有争议,主要症结在于没有对医疗美容案件进行类型化区分.医疗美容可分为病理性医疗美容和非病理性医疗美容,前者属于医疗行为,后者具有医疗行为和生活消费的双重特性.二者在法律适用上的共同之处在于,如果没有发生固有利益的损害,则应当适用《合同法》,如果发生了固有利益的损害,则可择一适用《合同法》或《侵权责任法》,其不同之处在于,后者在医疗服务合同纠纷的基础上可以适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但能否适用惩罚性赔偿,尚需进一步证成其他要件.未来,我国民法典合同编应将包括医疗美容在内的医疗合同典型化,使其成为一种有名合同,为法官适用法律提供明确依据.同时,通过专业化合议庭的构建、专业化人才的培养以及专业协会的智力支持等举措,实现对医疗纠纷案件的专业化、精准化处理.
医疗美容、医疗行为、生活消费、法律适用
2019-06-1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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