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损害责任承担法律适用规则的完善和发展——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8条、第20条、第23条的解读
医疗损害责任承担的具体规则是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法律适用中最为重要的实体法问题,《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对此作了重要完善和发展.特别是对紧急救治的具体情形予以细化并确定了相关责任承担规则;医师外出会诊导致患者损害应当由邀请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明确了医疗产品责任中被侵权人请求生产者、销售者赔偿所受损害二倍以下的惩罚性赔偿标准.
医疗损害责任、紧急救治、外出会诊、惩罚性赔偿
2018-04-0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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