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衔接关系新论——基于解决行政争议视角的观察
作为国家两种法定的行政争议化解方式,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制度之间应当形成竞争中合作、差异中互补的新型衔接关系.为此,应当以行政争议的公正解决为目标,建立由相对独立的行政复议局集中行使行政复议权的体制;以行政争议的全面解决为目标,将行政复议的受案范围拓展至行政诉讼未曾覆盖的特别权力关系领域;以行政争议的有效解决为目标,通过兼顾正当程序和行政特色的方式优化行政复议的程序设计;以行政争议的及时解决为目标,扩容行政复议前置的情形,助推行政复议担负起解决行政争议主渠道的历史使命.
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衔接关系、行政争议
D92;D91
2018-01-1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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