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司法审判中如何认定商标显著性——兼评《关于审理商标授权确权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8、9、11条
传统类型商标(即平面商标)与非传统类型商标的显著性判断规则有所不同,传统类型商标着眼于商标含义的描述性,非传统类型商标则着眼于其表现形式.传统类型商标中具有直接描述性的标志不具有固有显著性,非传统类型商标整体上不具有固有显著性,除非达到驰名商标的程度具有获得显著性,否则不可获得注册.外文商标的显著性判断原则上以相关公众为判断主体,但亦应兼顾同业经营者利益.
传统类型商标、非传统类型商标、显著性
D92;D63
2017-09-2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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