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贷资产证券化法理基础与法律控制——以不良资产处置为视角
信贷资产证券化是一种用资产信用取代了企业信用的融资方式,而目前我国所采取的信托模式暴露出我国现行法律和监管的原因导致信托财产没有强制性转移规定、信托财产转移的欺诈转让风险、信贷资产所有权转让和贷款服务机构控制等问题.鉴此,建议通过对信托法加以修改来保障信托财产所有权转移,避免欺诈转让认定;通过对信贷资产转让严格规定和监管,对贷款服务机构和受托机构之间的服务合同出台相应指引来完善真实出售规则;通过专门立法和功能监管,制定统一的监管理念,从而形成合法合规、风险可控的信贷资产证券化业务模式,实现对信贷资产乃至不良资产证券化的法律控制.
信贷资产证券化、不良资产处置、法律制度、监管
F832.33;D925.1;F275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16BFX133
2017-08-3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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