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违法所得及其他涉案财物的界定——兼论对没收程序司法解释第6条的理解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逃匿、死亡案件违法所得的没收程序”是一种特殊的涉案财物处理程序,该程序的正确适用牵涉到对《刑法》第64条刑事涉案财物的范围、处理原则与基本概念的理解.刑事涉案财物的范围包括违法所得、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财物、违禁品,在处理时应当遵循相当性原则与经济原则.本文对违法所得是否包括一般违法所得与违纪所得、认定违法所得是采用纯利法还是毛利法、违法所得收益的没收、违法所得的没收方式、被害人合法财产的界定、供犯罪所用及本人财物的理解、违禁品的概念及分类等问题进行了分析.
违法所得、供犯罪所用、本人财物、违禁品、没收程序
D92;D91
2017-08-3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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