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和解审判程序之现实处境与完善进路——基于新刑诉法实施后运行状况的实证考察
刑事和解程序的“入法”,在严格限定和解案件范围的同时拓展了和解法律效果,旨在将其纳入法制化运行的同时发挥更强大的功能.但徒法不能自行,一方面,和解程序在实务中的样态究竟如何,是否实现了立法预设的价值和功能,另一方面,制度设计是否完善,是否贴合司法实际,均需建立在全面了解实践运行状况的基础上.通过座谈、问卷调查、司法统计、案例收集、访谈等对全国范围内刑事和解程序入法后审判阶段实施情况的考察分析,发现刑事和解程序在实施中除面临具体如何依法判断案件适用范围及如何“从宽处罚”的操作难题等影响制度公平、总体适用率及司法行为合法性外,实务部门对告知义务、法官角色定位、协议的审查权、和解程序的回转等问题争议极大,呈各行其是的操作乱象,总体上将制度上的和解与事实上的和解相互混淆,存在立法导向认知偏差等突出问题,影响了和解的制度化建构和功能的发挥.为最大限度的发挥和解“入法”的预设价值和功能,对刑事和解审判程序运行中存在的以上突出问题分别阐释,并着眼于实践操作从不同层面对各个环节提出了针对性的合理化建议,供实务和立法部门参考.
刑事和解、司法应对、立法完善、操作规程
D925.2;D63;G642
2017-07-0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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