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审判环节被告人认罪认罚“自愿性”审查机制的构建
构建认罪认罚“自愿性”的有效审查机制,是完善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原点”,但目前学界和实务界对“自愿性”审查这一重要“细节”关注不足.应该打造综合性、多层次审查机制,将“自愿性”审查与“明知性”“事实基础”审查相结合,适度区分认罪“自愿性”与认罚“自愿性”审查,区分微罪、轻罪、重罪案件的“自愿性”审查标准和程序,根据罪行轻重设置严格程度不同的审查机制,从而实现公正与效率兼顾.
认罪认罚、自愿性、审查机制
D925.2;F272-0;TP391
中国法学会部级法学研究课题CLS2015C06
2017-03-2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103-1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