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津冀协同发展背景下知识产权案件跨区域管辖与审理制度研究
知识产权战略与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叠加,如何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审判职能作用,进一步完善京津冀知识产权案件管辖和审理制度,是“十三五”期间,京津冀法院在最高法院顶层设计下应当着力完成的改革任务之一.借鉴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改革的成功经验,有效构建天津和河北知识产权专业审判机构和专业审判队伍,以京津冀专业化审判机构、专业化审判队伍均衡发展,促进司法保护水平协同提升,是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主导作用,保障京津冀协同发展创新发展的必由之路.
京津冀协同发展、北京知识产权法院、跨区域
D925.3;F127;G642.0
2017-03-2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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