伪证罪对证言真实性的规制——基于美国联邦立法与司法适用的分析
《美国法典》第1621条和第1623条是美国联邦法域惩罚伪证罪的基本依据,但这两个条文存在许多差异.实践中美国联邦法院和法官更倾向于选择用第1623条的规定来判断是否构成伪证罪,是因为该条对于伪证罪在适用范围、时间要件、主客观方面的要求、证言和待证事实关系、控方证明负担、阻断追诉路径等问题上的规定更便于司法运用.我国当前针对证人的伪证罪在适用上出现了异化和扭曲,影响了案件实体公正和程序正义的实现,可以参考借鉴美国联邦立法与司法适用的经验,对伪证罪的规定进行修改和完善.
伪证罪、第1623条、法庭证言、证言真实性
2017-03-1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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