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强制拍卖中的瑕疵担保
拍卖物的瑕疵担保责任包括物的瑕疵担保责任和权利瑕疵担保责任.法院强制拍卖在法律性质上属于公法拍卖,原则上对拍卖标的不负物的瑕疵担保责任,也不负权利瑕疵担保责任,但在强制拍卖过程中,应区分拍卖物上负担权利的不同属性,分别采涂销主义或者承受主义原则作出处理.法院错误拍卖案外人财产的,如果拍卖程序本身符合法律规定,在拍卖终结后,买受人原始取得拍卖标的所有权及其他权利,案外人原则上不能再对该拍卖标的进行追夺.强制拍卖瑕疵担保责任的免除并非是无条件的,执行法院可以通过公示公告程序和声明免除瑕疵担保责任.
物的瑕疵担保、权利瑕疵担保、公示公告、声明不保证
2016-11-0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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