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房地产企业破产中购房消费者的权利保护——消费者保护和债权人可预测性的平衡
房地产企业破产后,应当如何对交易中处于弱势地位的个人消费者进行保护?文章围绕着这一问题进行分析.首先,基于破产法的一般原理进行深入考察;其次,对最高人民法院《优先受偿权批复》的合理性展开讨论;再次,从兼顾消费者保护和债权人可预测性的视角出发对日本法设置的破产法框架外的定金等保全措施进行介绍;最后,作为总结,对我国房地产企业破产中的购房消费者权利保护的应有模式提出建议.
房地产企业、购房消费者、《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问题的批复》
2016-05-2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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