纵向价格垄断协议民事诉讼法律问题研究——以强生案为视角展开
由于纵向价格垄断协议可能带来限制竞争的效果,也可能具有提高消费者福利、缓解“搭便车”问题等正面作用,对于如何规制纵向价格垄断协议一直存在争议.本文结合域外反垄断经验,以我国“强生案”为视角,针对纵向价格垄断协议规制体系中存在判定标准、举证责任、分析标准、诉讼资格等问题,提出合理化建议,以期我国反垄断制度健康发展.
纵向价格垄断协议、诉讼资格、举证责任、构成要件
2016-04-0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97-1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