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建筑业企业破产重整的特性与模式选择——兼评“分离式处置”模式
建筑业企业破产重整需要特别关注依附于建筑资质的“壳价值”如何保留、挂靠经营关系如何处理、在建工程如何处置等特殊问题.在重整模式的选择上,司法实践中创新尝试“分离式处置”的重整模式,旨在满足建筑业企业资质保留的需要,但这种类似于反向出售式重整的模式在法理评价上却不无争议.本文结合《企业破产法》关于重整计划约束效力条款的规定进行分析,论证了“分离式处置”模式的必要性与合理性,但也认为此类模式仍有待法律或司法解释进一步的确认.
建筑业企业、建筑资质、重整模式、分离式处置
D922.291.92;G311;F830
国家法治与法学理论研究项目15SFB2025
2016-04-0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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