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证人出庭作证制度完善研究
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对刑事证人出庭作证制度的实施提出了全新的要求.根据我国刑事证人出庭作证制度的立法、司法现状,应当以确立审判在刑事诉讼中的核心地位为目标,把促进庭审实质化,阻断审判与侦查、起诉的不当联系,保障对质权的实现,促进实质正义与程序正义的衡平作为价值取向,从完善立法、改进司法、优化环境三个方面进行制度完善.
以审判为中心、刑事证人出庭作证、制度完善
D925.2;D63;G642
2015-12-3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87-91